在抖音随意开他人玩笑,需要付法律责任?

在当前短视频平台如抖音上,部分网红为追求关注度和流量,不惜采取低俗、恶搞等手段,甚至触及道德和法律底线。近期,抖音平台已对一批故意扮丑作恶的博主进行了封禁处理。然而,值得

在当前短视频平台如抖音上,部分网红为追求关注度和流量,不惜采取低俗、恶搞等手段,甚至触及道德和法律底线。近期,抖音平台已对一批故意扮丑作恶的博主进行了封禁处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轻松幽默的短视频分享平台上,发布内容也需遵守法律法规,随意开他人玩笑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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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在抖音上发布侵权视频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本案中,张某因在抖音上发布一条调侃他人的“玩笑视频”,被判决删除侵权视频、发布道歉视频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案情回顾:今年5月21日,张某在抖音平台发布一则短视频,视频中一名未打码的小女孩手持收款码,张某配以某小品演员的台词,并附上“好歹我也摆摊十多年啊,今天被上了一课,我已经深深怀疑我自己的智商了”的文字。该视频播放量达二三十万次,点赞7.5万人,转发3169次。视频中的小女孩孙某系多重残疾人,目前在新野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智力、听力均有障碍,生活需依靠老师照顾,与人沟通存在困难。张某和丈夫在未了解孙某的情况下,直接评价其“故意骗吃”,导致孙某名誉受到极大影响。

新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在未弄清事情原委的情况下,将孙某用手机壳扫码拍成视频发布到抖音上,引发大量播放及转载,造成孙某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孙某的名誉权,造成其精神上的痛苦。张某主观上存在过错,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某虽承认自身存在过错,但法院认为,受害人的过错不能成为侵犯名誉权免责的理由。本案判决对于网络平台上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具有警示意义。

总结: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发布不当言论可能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我们应时刻牢记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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