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商直播领域,单日带货额突破亿级已成为常态,这不仅体现了个人主播的成就,更是企业级资金投入和商业策略的显著成果。根据电商直播数字营销信息服务平台“蝉妈妈”的数据,知名主播“彩虹夫妇”于8月3日在抖音平台上取得了日榜第一的佳绩,当日带货总额高达7500万元,属于行业头部主播范畴。据抖音资料页面显示,“彩虹夫妇”在平台拥有936.8万粉丝,自我定位为三胎妈妈和平民夫妻。孙彩虹和郭斌二人从保险营销员起步,历经努力晋升至高级销售经理。
在过往的直播活动中,“彩虹夫妇”主要推广母婴、家居日用、食品饮料等平价商品,并明确表示未曾与任何MCN机构签约合作。8月3日,他们在直播中分享了一段视频,回应了网友对其直播带货个人收入的疑问。彩虹主播透露,上一场直播的总销售额达到2.3亿元,其中福利、福袋、推广费用等成本约1000万元,慈善捐款近100万元。扣除成本后,当天纯利润超过300万元,她表示“确实非常多”。
彩虹主播还提到,这场直播的成本相对较高,销售的产品大多非知名品牌,佣金提成较低,约为10%,而约30%的产品则没有佣金提成。团队在开播前计算过,若销售额未能达到1.1亿元,此次直播将面临亏损。尽管如此,最终他们仍取得了可观的利润。“这样的信息公布出去可能会遭到非议,但我真的不想误导大家,说我亏本或倒贴,这让我难以启齿。”彩虹主播在视频中如是说。
然而,并非所有带货主播都能达到这样的收入水平。在抖音直播带货行业中,“二八定律”依然适用,即极少数头部主播占据了近八成的销售额。一位杭州中小直播公司的主播曾向界面新闻透露,普通主播若与公司签约,月底薪大约在8000至10000元之间,其余收入则按销售额计算。
对于财税合规而言,高额个人收入的背后不可忽视的是纳税申报问题。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网络主播的个人收入需按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进行计算,适用的税率为3%-45%的超额累进税率。若全年应纳税额超过96万元,则适用45%的最高税率。另一种情况是,若主播注册个人独资公司,则可避免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的税率则为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在未设置账簿或账簿不清等特殊情况下,税务局可对个人经营所得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税,实际税负率可能更低。这要求网络主播在追求高额收入的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确保财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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