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电商创作者违规宣传争议处理细则

近日,抖音电商平台正式对外发布了《创作者违规宣传争议处理细则》的修订版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本次修订的公示期自6月14日起至6月21日结束,预计将于6月21日正式生效。

近日,抖音电商平台正式对外发布了《创作者违规宣传争议处理细则》的修订版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本次修订的公示期自6月14日起至6月21日结束,预计将于6月21日正式生效。公告期满后,平台将另行公布生效后的具体规则。本次修订的核心变化在于,新增了“服务履约、违规营销”等场景类型,规定在这些情况下需冻结创作者的佣金,用于消费者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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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内容,本次修订的规则适用于所有在抖音客户端(包括火山版、简化版、极速版等其他版本)进行商品分享,并在小店平台(jinritemai.com)交易所产生的争议。创作者违规宣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虚假宣传、违规营销、服务未履约等。

其中,“违规营销”是指在直播、视频等形式推广商品过程中,创作者对商品预售、宣传/展示的商品退换、假货赔付、运费险、物流等服务与商品详情页或实际信息不一致的行为。“服务未履约”则是指创作者在直播、视频等形式推广商品过程中,作出的任何形式的提供服务、福利、奖励等承诺,但实际未按约定或平台规定进行履约、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营销行为,包括未履行约定、未完全履行约定、未经协商一致单方变更承诺内容的行为。

在实施细则方面,抖音电商对不能受理的情形、消费者需提供的举证材料、平台认定过错责任情形、相关赔偿规则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主张创作者虚假宣传、服务未履约及违规营销的,消费者负有举证责任。举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作者虚假宣传、服务未履约及违规营销情节说明(如与商品详情页、实物等不符的内容)、商品实拍视频或图片、商品交易订单截图、私信聊天记录、商品检测报告等。

在责任认定及赔偿细则中,如果消费者举证有效,但经平台认定商家无过错的,由创作者承担虚假宣传责任。消费者因创作者虚假宣传、服务未履约及违规营销发起“仅退款”售后申请的,可获得退款金额不超过商品订单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消费者主张退款金额超出平台标准的,可与商家协商进行退款退货处理。

本次修订规则的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抖音电商平台的创作者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平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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