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障抖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有效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抖音已经颁布并实施了《虚拟充值/娱乐充值类限制推广商品创作者准入细则》。本细则明确规定了适用于抖音平台上
为了切实保障抖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有效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抖音已经颁布并实施了《虚拟充值/娱乐充值类限制推广商品创作者准入细则》。本细则明确规定了适用于抖音平台上的电影、演出、赛事类目,以及网络电影兑换券和充值类目的商品推广的相关规则。
对于商家和作者的准入标准,细则明确了以下几点:
一、商家准入标准
- 商家必须是在抖音平台上正常经营的,且其绑定的店铺(需与人店一体账号或渠道号绑定)未遭受清退、停业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理。
- 商家及其作者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应无推广禁售商品、假冒商品、侵权、引导私下交易、欺诈等违规处罚记录。
- 商家及其作者的带货口碑分需达到4.6分及以上。
- 在近60天内,商家及其作者的虚假宣传违规扣分应低于4分。
二、作者准入标准
- 作者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应无推广禁售商品、假冒商品、侵权、引导私下交易、欺诈等违规处罚记录。
- 作者的带货口碑分需达到4.6分及以上。
- 在近60天内,作者的虚假宣传违规扣分应低于4分。
三、联盟作者准入及准出标准
对于联盟作者,准入和准出标准与商家和作者类似,但需注意,联盟作者可能涉及更广泛的合作伙伴和更复杂的合作模式。
细则还特别指出,旗舰、官方旗舰店绑定的店铺的官方账号,其口碑分将以其店铺的体验分为准,该分值由抖音app端展示的体验分百分制转换而来。
以上是《虚拟充值/娱乐充值类限制推广商品创作者准入细则》的主要内容和标准。抖音平台将持续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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