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手平台,本人亦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关注者,约计数万。若创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充满信心,并拥有活跃的粉丝群体,则可考虑在快手开通快接单功能。该功能以每万次播放量约两元人民币的价格进行变现,虽然这一收益水平相较于西瓜视频等平台略低,但鉴于短视频市场的普遍价格水平,此方案仍不失为一种可行的选择。鉴于作者专注于生活类内容创作,建议尝试带货模式以拓展收益。若欲涉足带货领域,直播无疑是一个有效的途径。然而,优质的货源是至关重要的,不良的货源不仅会损害个人口碑,更有可能对账号造成毁灭性的影响。优质货源的获取,主要依赖于创作者的谈判技巧与市场挖掘能力。以两家水果店为例,总有一家在品质与价格上更具优势。
若创作者不倾向于带货,则可考虑转型为同城评测。尽管这一模式的作品受众范围受限,但有助于创作者精进技艺。若作品质量达到卓越水平,自然会吸引合作伙伴主动寻求合作。对于拥有众多忠实粉丝的知名主播而言,通过粉丝间的互动进行PK,似乎已成为一种直播生态现象。然而,这种以粉丝打赏为基础的PK模式,在快手、抖音以及其他不知名直播平台上普遍存在。在不知名平台,此模式更是有两种常见形式:一是设定每日礼物收入目标,未达标者需加班至深夜;二是通过PK激励粉丝团刷礼物。这种模式似乎已成为直播文化的一部分,但本人对此持强烈的不满态度。
回想起在快手平台上观看“陕西老乔与小乔”的直播时,主播反复提醒粉丝不要打赏礼物,认为这是一种资金的浪费。相比之下,若粉丝感兴趣并希望支持创作者,购买其自制的辣椒酱等实物产品,则更具实际意义。这种做法在直播界堪称一股清流。
然而,这种打赏行为并不局限于网红主播,许多明星也加入了这一行列,尤其是来自东北的艺人,如小沈龙、王老七、刘能、王小蒙、谢广坤等。这种趋势在直播界似乎成为一种风向标,但本人对此并不看好。尽管直播电商有其可取之处,例如为粉丝提供实际商品,但相较于打赏礼物,后者似乎并无实际意义。
本人对这种直播体系持不看好态度,因为无论PK结果如何,最终受损的都是粉丝。部分创作者为了博取关注,通过打赏礼物的方式获得粉丝支持,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然而,其他方面的问题则令人堪忧。对于一些不知名主播和平台,甚至利用杀猪盘等手段吸引粉丝打赏,这种行为更是令人不齿。
在此,本人无意过多指责,毕竟这是周瑜打黄盖之事。然而,对于一些粉丝而言,打赏已成为一种习惯。本人也曾看过一些有价值的文章,并愿意为此打赏。但对于单纯的打赏行为,本人认为是一种损失。对于那些利用各种手段吸引粉丝打赏的平台和主播,本人表示强烈的不满。
在此,欢迎广大读者就直播界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分享自己对主播喜爱、打赏感受等心得。本人创业者李孟,期待与您共同探讨直播界的种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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