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企业经营者禁止采用虚构交易记录、夸大宣传、伪造流量与互动数据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同时,《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亦规定,电商平台应严格禁止用户实施各类作弊行为,并对此类行为实施严厉打击。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平台将依据自身规则及与创作者签订的协议,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信用分、限制或永久撤销电商权限等处罚措施。
一、何谓“流量作弊”行为?
“流量作弊”行为是指创作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如虚构点击量、关注度等流量数据,以及虚构点赞、打赏等交易互动数据,以影响平台推荐流量或获取平台激励,进而导致消费者无法准确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流量作弊”行为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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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人气:创作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虚假的在线人数、关注人数等人气信息,人为提高直播间人气和热度,误导消费者以获取更高的曝光和推荐流量。常见的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接口、群控、众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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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互动:创作者操纵自有或其他账号,利用第三方炒作团伙或与他人协议等不正当手段,人为提高直播间评论、送礼、送灯牌、加粉丝团等互动指标,以获取更高的曝光和推荐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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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营销:创作者通过非常规营销方式引流,诱导用户发生特定动作(如停留互动、下单等),以获取更高曝光和推荐流量,取得竞争优势,扰乱平台流量生态、公平交易秩序和用户体验。例如,诱导抢拍免单、指定时间退款、同时拍赠品后退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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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量作弊行为:通过非正常交易或营销手段获取虚假的交易、流量、平台激励等不当利益的行为。
创作者需严格遵守相关平台规则,如出现上述流量作弊行为,将面临平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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