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确保商家经营行为的规范化,我国电子商务领域近日颁布了《店铺关联主体违规行为管理规则》。该规则已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充分意见征集,并于2021年11月18日向社会公示,自2021年11月25日起正式施行。以下是对该规则内容的详细解读与专业分析。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本规则的制定旨在维护电子商务平台的良好生态,进一步规范创作者与商家之间的行为,以提升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体验。规则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渠道账号绑定功能使用协议》、《“精选联盟”服务协议》、《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等文件的规定而制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内所有商家和创作者,旨在确保所有参与方均遵守统一的规范标准。
1.3 效力级别
本规则作为平台规则的有效补充,要求商家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协议以及平台规则等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将优先适用;若本规则无规定,平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平台规则及协议进行酌情处理。
第二章 实施细则
2.1 定义
2.1.1 商家:指在平台(域名为jinritemai.com)上注册或经营店铺的实体。
2.1.2 创作者:指通过平台提供的商品推广工具,为商家提供商品推广服务的内容创作者。
2.1.3 关联主体:指与商家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商家关联方创建的店铺、同一经营主体经营的店铺、不同经营主体但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营的店铺,或存在本规则所规定的其他关联形式的店铺、商家关联方运营的创作者账号、同一主体运营的创作者账号、存在绑定关系的创作者账号。
2.1.4 关联形式:关联店铺的关联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相同、使用同一设备、同一IP地址、同一网卡信息或硬盘信息登录店铺账号等。
第三章 违规处理
若与店铺存在上述关联形式情形的店铺或创作者账号发生严重违规,平台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3.1 限制其入驻平台(如尚未入驻或已在入驻环节)。
3.2 扣除保证金、冻结其在平台的一切款项、全店商品封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广告投放等。
3.3 提高关联店铺基础保证金标准、延长结算周期。
3.4 直接扣划各关联店铺资金用于消费者赔付金及违规店铺应承担的其他款项或费用。
3.5 限制参与平台活动、取消精选联盟平台的准入资格。
3.6 平台认为违规情节非常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有权根据实际情形,对关联店铺予以清退。
第四章 附则
4.1 平台商家的相关行为,若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适用当时的规则;若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则适用本规则。平台有权根据发展及管理需要,适时调整本规则,并在平台进行公示。本规则生效后,商家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认可并接受本规则内容。
通过上述规则的制定与实施,有望进一步净化电子商务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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