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规范商家经营行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近日发布了《【商家—不当获利】实施细则》。该细则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意见征集程序,并于2021年11月18日对外公示,自2021年11月25日起正式施行。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为营造健康、有序的电子商务平台生态,进一步规范创作者与商家之间的互动行为,提升商家与消费者双方的体验质量,特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渠道账号绑定功能使用协议》、《“精选联盟”服务协议》、《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平台内所有商家及创作者,旨在确保所有参与者均遵守统一的规范标准。
1.3 效力级别
本细则作为平台规则的有效补充,要求商家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对于涉嫌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行为,若本细则已有明确规定,则适用本细则;若本细则未作规定,平台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平台规则及协议进行酌情处理。
第二章 实施细则
2.1 定义
2.1.1 商家
指在平台(域名为jinritemai.com)上注册或经营店铺的主体。
2.1.2 创作者
指通过平台提供的商品推广工具,为商家提供商品推广服务的内容创作者。
2.1.3 关联主体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商家关联方创建的店铺;
- 同一经营主体经营的店铺;
- 不同经营主体但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营的店铺(包括通过技术手段判定);
- 存在本细则所规定的关联形式的店铺;
- 商家关联方运营的创作者账号;
- 同一主体运营的创作者账号;
- 存在绑定关系的创作者账号。
2.1.4 关联形式
关联店铺的关联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店铺/创作者使用的注册信息相同(如身份证、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邮箱账户、支付/收款账号、售后地址、售后联系人等信息);
- 使用同一设备、同一IP地址、同一网卡信息或硬盘信息登录店铺账号。
第三章 违规处理
若存在上述关联形式情形的店铺或创作者账号发生严重违规行为,平台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3.1 入驻限制
限制其入驻平台(如尚未入驻或已在入驻环节)。
3.2 资金与商品处理
扣除保证金、冻结其在平台的一切款项、全店商品封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广告投放等。
3.3 保证金与结算周期
提高关联店铺基础保证金标准、延长结算周期。
3.4 资金扣划
直接扣划各关联店铺资金用于消费者赔付金及违规店铺应承担的其他款项或费用。
3.5 活动参与限制
限制参与平台活动、取消精选联盟平台的准入资格。
3.6 店铺清退
平台认为违规情节非常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有权根据实际情形,对关联店铺予以清退。
第四章 附则
4.1 规则适用
平台商家的相关行为,发生在本细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细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细则。平台有权根据发展及管理需要,适时调整本细则,并在平台进行公示。
本细则生效后,商家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认可并接受本细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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