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1.1 制定目
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商家创作者的推广活动合规有序,抖音电商平台特制定《创作者混合经营身份说明》。以下为该规则的详细内容,供广大创作者参考。
第一章 概述
1.1 制定目的与依据
本规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商品分享行为,优化创作者的推广体验。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等相关平台规则与服务协议,特此编制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在抖音客户端及网页端平台(包括火山版、简化版、极速版等不同版本)及其运营主体或关联公司拥有或运营的其他平台,凡开通商品分享功能的创作者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创作者身份细则
2.1 创作者身份定义
创作者身份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创作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身份,不得兼有:
- 纯带货创作者:指仅通过精选联盟添加商品并对其进行分享推广的创作者。
- 仅自卖的商家创作者:指仅推广售卖其账号所绑定店铺商品的创作者。
- 混合经营创作者:指既可通过精选联盟推广不同店铺的商品,同时绑定一家店铺以推广自卖商品的创作者。
2.2 混合经营创作者规范
(1)成为混合经营创作者的申请:已开通商品分享功能的创作者可申请成为混合经营创作者。
(2)混合经营绑定/解绑要求:一个混合经营账号仅能绑定一个商家店铺。在绑定期间,该账号不得作为其他店铺的混合经营账号。绑定成功后180天内不得解绑,180天后方可解绑。
(3)混合经营绑定店铺商品展示:符合以下要求的混合经营创作者,其商品橱窗可展示来源于所绑定店铺的商品进行“自卖”推广: - 店铺门槛:店铺体验分≥4.5分。 - 账号门槛:带货口碑分≥4.5分。
第三章 附则
4.1 规则调整
平台有权根据平台发展及运营管理需求,适时调整本规则,并将在平台进行公示。本规则生效后,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电商创作者视为认可并接受本规则内容。
4.2 规则生效日期
本规则自2023年[具体月份]日首次发布实施。
结语
抖音创作者混合经营身份说明已详细介绍完毕。创作者应深入了解抖音规则,遵守相关规定,以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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