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视界”),作为抖音软件的著作权人和产品运营商,近期将四川海爪传媒有限公司诉至法庭。此举源于海爪传媒为“抖音”账号买卖提供一个交易平台,并在此过程中收取服务费用,其行为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4月26日,成都互联网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海爪传媒立即停止对微播视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50万元。
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微播视界作为“抖音”产品的运营商,与海爪传媒这一为“抖音”账号买卖提供交易服务平台的企业,虽然分属不同行业,却因涉及“抖音”账号的交易而产生了不正当竞争的现象。这一案例引发了广泛关注,其典型意义何在?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A.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不正当竞争?
在互联网“数字经济”时代,出现了许多新型侵权行为。微播视界认为,海爪传媒为其平台下的短视频账号(即“抖音”账号)买卖提供交易平台、信息发布场所、交易担保、账号估值和居间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这些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因此,微播视界将海爪传媒起诉至成都互联网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尽管被告海爪传媒与原告经营范围存在一定差异,但其经营对象是“抖音”账号,经营模式依托原告“抖音”用户资源,盈利基础依赖于“上游”已注册、存续和正常使用的“抖音”账号。因此,实质上海爪传媒是利用“抖音”既有用户资源和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交易机会,从而获取竞争优势。
B. 创新衍生商业模式的边界在哪里?
在该案中,被告海爪传媒认为,其实施的为买卖“抖音”账号提供服务的相关行为是一种“创新”衍生商业模式,是基于“抖音”现有产品,满足了部分“抖音”用户的客观需求。然而,法院认为,此种“创新性”的破坏性远大于建设性。即便如被告主张可满足少部分互联网用户需求,但如任其扩展,将影响行业良性发展前景和社会公众利益,最终将导致“优汰劣胜”的恶果,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行为明显不具有正当性。
法院在判断海爪传媒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的创新衍生商业模式时,主要依法从3个方面进行考量:是否损害商业道德、诚信原则及社会公众利益。公开宣判内容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注册账号用户身份进行实名认证及进行合法合规性核验,规定用户账号不得进行售卖和转让,是该特定商业领域普遍遵循和认可的行为规范。海爪传媒为买卖“抖音”账号提供服务的相关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亦是对其运营平台用户合法权益和行业竞争秩序的侵害。
此外,海爪传媒为买卖“抖音”账号提供服务的相关行为还有损诚信原则和社会公众利益。例如,账号买卖可能导致假冒伪劣产品的传播,干扰“抖音”的流量分发机制,损害原告的商誉和公众利益。
C. 法院的判决具有指导意义
该案的判决明确了法律对在既有网络产品基础上进行衍生和开展自由竞争行为的允许,又给这种行为划定了一个界限。既未对相关行业一票否决,也明确了哪些东西不能触碰。这一判决对于指导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有助于构建多层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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