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1年“双11”购物节的临近,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将预售活动提前至10月20日晚八点,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交易额和参与人数的广泛预测。在这一波消费热潮中,直播带货的兴起尤其引人注目,网络直播带货主播的销售额及其纳税情况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近期,郑州追征一名网红600万税款的事件,将网络直播带货主播的税务问题推向风口浪尖。国家税务总局在9月份公布的一批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的典型案例中,揭露了两名网络主播的偷逃税款行为,涉案金额巨大。对此,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明星、网红的税务监管力度。
网络直播电商市场的迅猛发展,截至2020年底,用户规模已达到3.88亿人,占整体网民的近四成,成为网络直播中用户规模最大的商业模式。直播下单用户占观看直播用户的比例高达66.2%,即近三分之二的观众在观看直播时会实施购买行为。直播电商用户占整体网民的比重也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认可并接受直播间购物这一新兴消费方式。
然而,直播带货主播的收入来源复杂,涉及品牌方、平台方和机构等多方,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新的挑战。为鼓励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国家对直播电商相关收入采取税款核定征收政策,为带货主播尤其是高收入主播提供了一定的避税空间。蔡昌教授指出,要了解主播的纳税情况,需先分析其收入构成及与平台的关系。如果主播与平台之间是雇佣关系,则签约主播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主播以个人、个人工作室或公司名义与平台合作进行直播带货,则其收入主要包括坑位费和佣金,部分打赏收入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两个税种。
面对税务机关对网络直播电商行业的税收征管加强,蔡昌认为,未来税务机关将持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力度,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智慧税务建设蓝图已绘就,国家将逐步引入区块链技术,搭建数字化税收共享平台,实现涉税信息与第三方信息的共享,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对于带货主播而言,应做好收入核查与成本核算,自觉进行财务核算,及时记录与直播有关的支出,并主动获取合法的凭证。第三方代扣代缴平台应尽快为主播开发“成本核算”新模式,提高主播的税收遵从度。税务机关也将持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力度,推动构建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
总之,直播带货被政府纳入税收严征管乃大势所趋。种种迹象表明,直播带货的税收监管将更加严格,有助于遏制行业“野蛮生长”,促进文娱行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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