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诱导互动”,是
为确保抖音平台内的交易环境和谐,维护粉丝及用户的权益,平台已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措施。其中,针对部分创作者可能存在的诱导互动行为,特制定以下解读与界定。
所谓“诱导互动”,是指创作者利用折扣、福利、低价特权、购买商品资格等手段,诱导用户参与互动的推广行为。此类诱导方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口播、管理员弹幕、贴纸、字幕、背景板等。
如何界定“诱导互动”行为?主要依据创作者将参与互动作为获取上述“优惠”的前提条件。若相关“互动行为”与“获取优惠”之间缺乏关联,或无履行兑现的基础,则构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交易体验的行为。
具体“互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要求消费者用户发表与商品介绍无关的无意义评论,如“拍了”、“想要”、“666”、“报名”等;2、要求消费者用户进行无意义的点赞行为;3、要求消费者用户浏览直播间特定时长。
而“获取优惠”则包括但不限于获得折扣、低价特权(如承诺价购买、秒杀)、购买商品资格、可报名(如折扣活动)、订单发货、订单生效、改价、包邮(不参与互动发到付)等。
以下为违规示例:1、某创作者直播间宣传,下单购买商品后,在直播间停留5分钟,同时发表三遍“已买666”评论,可48小时内发货,不互动的15天发货;2、“一定要扣666报名参加才能领取福利”;3、“拍了的打3遍拍了优先发货”;4、“扣5遍尺码上一个库存”。
频繁的“诱导互动”行为不仅影响消费者交易和观看体验,还扰乱了平台交易秩序。因此,平台不鼓励此类互动行为。创作者在与用户互动时,应保持合理、客观的态度,不得以获取虚假优惠为目的进行利益诱导性质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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